都安县纪委监委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县纪委监委及所属事业单位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二、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县纪委监委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公开01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公开02表)
三、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公开03表)
四、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预算公开04表)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预算公开05表)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预算公开06表)
七、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预算公开07表)
八、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预算公开08表)
第三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20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二、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0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二)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五、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六、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四)预算绩效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县纪委监委及所属事业单位概况
(一)基本情况
1、负责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
3、在自治县党委领导下,配合自治县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巡察工作。
4、负责全县监察作。
5、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6、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7、负责统筹协调反腐败国(境)外追逃和防逃、防止非法资金外流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
9、会同有关方面做好自治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各乡(镇)纪委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
10、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11、完成自治县党委和上级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县纪委监委共有直属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委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1个。行政单位是县纪委监委机关本级。委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是:都安瑶族自治县电教网络舆情中心。
委机关设机构设有13个室,行政编制35名,机关后勤服务聘用人员3名,派驻(出)机构人员编制57名。
二、人员构成情况
我委实有人数67人,其中行政在职66人,事业在职1人。具体情况如下:
1.县纪委监委机关本级。实有行政编制在编32人。
2.派驻纪检组。实有在编人员25人。
3.县委巡察办。实有在编人员1人。
4.县委巡察组。实有在编人员8人。
5.电教网络舆情中心。实有在编人员1人。
第二部分:县纪委监委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公开01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公开02表)
三、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公开03表)
四、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预算公开04表)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预算公开05表)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预算公开06表)
七、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预算公开07表)
八、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预算公开08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20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收入总预算1043.26万元,同比减少19.83万元,同比下降2%,均为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2020年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减少一些不必要的项目支出;二是财政部门要求预算2020年基本支出压减3%,项目支出压减6%。
(二) 支出预算说明。
2020年支出总预算1043.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8.7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4.23%,同比减少19.83万元,下降2%,项目支出164.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5.77%,同比减少23.5万元,下降12.50%。支出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825.9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9.17%,同比增加3.92万元,增长0.48%;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107.2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28%,同比减少24.29万元,下降18.46 %;
(3)卫生健康类科目支出预算30.3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91%,同比减少0.81万元,下降2.6 %;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79.6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64%,同比增加1.36万元,增长1.74%;
2.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722.9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9.30%,同比减少37.36万元,下降4.9 %;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14.0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0.11%,同比减少212.61万元,下降40.37 %;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6.2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59%,同比增加1.92万元,增长44.44%。
3.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878.7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4.23%,同比增加3.67万元,增长0.42%。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722.9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2.27% ,同比减少37.36万元,下降4.91%;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49.5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7.02% ,同比增加39.11万元,增长35.4%;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6.2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71%,同比增加1.92万元,增长44.44%。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64.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5.77%,同比减少23.5万元,下降12.5%。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64.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100%,同比减少23.5万元,下降12.5%;
二、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043.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8.76万元,项目支出164.5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纪检监察事务)651.5万元,属基本支出预算,比上年预算增加27.18万元。主要用于保证纪委监委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即办公办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工资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以及其他费用。2020年该项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增资。
派驻派出机构支出63.92万元,属项目支出预算,比上年预算减少4.08万元,系各派驻纪检组办案工作经费63.92万元,主要用于各派驻纪检组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三公费用等各费用。
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100.58万元,属项目支出预算,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9.42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事务外的项目支出,即日常监督、办案、巡察业务而产生的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工资福利费、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以及其他费用。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9.9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23万元,属基本支出预算。该项预算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委机关和委属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的工会经费。预算增加是由于调资增资,计缴基数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2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4.29万元,属基本支出预算。用于纪委监委及委属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单位部分。该项预算2020年减少的原因是因计缴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减。
行政单位医疗30.34万元,属基本支出预算,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81万元。该项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预算减少的原因是因计缴的基数调减。
住房公积金79.68万元,属基本支出预算,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36万元。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纪委监委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预算增加的原因是因政策性增资调资,计缴的住房公积金基数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78.76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722.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149.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24万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
四、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0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8万元(全口径),比2019年执行数55.32万元增加2.68万元,同比增加4.85%。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公务接待费预算1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63万元,同比下降4.3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4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3万元,同比增加8.1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万元。
(二)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8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55.32万元增加2.68万元,同比增加4.85%。“三公”经费支出总体增加的原因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严格控制出国经费、公务接待费的开支,但纪委监委业务量大,新购一部执法执勤车,公务用车费用增加,因此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比2019年执行数有所增加。
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9年预算0.00万元。2020年度我单位没有安排有因公出国(境)活动,因此2020年度此项经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1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63万元,同比下降4.31%,主要是安排接待上级纪检部门和相关部门检查工作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下降的原因主要是进一步压减公务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费2020年预算4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40.7万元增加3.3万元,同比增加8.1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少7.1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18.6万元增加5.4万元,同比增加29.03%。单位预算费用是纪委监委按规定保留的3辆公务车和新增的1辆一般执法执勤车,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办案、巡察、开展对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布置落实情况的督查等所需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预算费用增加的原因是纪委监委业务量增大,新购一部执法执勤车,公务用车费用随之增加
五、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2020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项目。
六、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纪检监察事务)651.50万元,属基本支出预算,比上年预算增加27.18万元。主要用于保证纪委监委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即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工资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其它交通费用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122.9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57.99万元,增长89.22%,其中:分散采购62.31 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50.67%,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69万元,减少4.14%。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22.99 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资金0.0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62.31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0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60.68万元。
(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国有资产总值300.18万元。按单位性质资产情况看,行政单位国有资产300.18万元,占国有资产总值100%;事业单位国有资产0.00万元,占0%。从资产构成看,流动资产93.78万元,占31.24%;固定资产158.92万元,占52.94%;无形资产47.48万元,占15.82%。按照使用情况,我单位使用固定资产总计158.92万元,其中通用设备276件,价值122.59万元,其中车辆3辆,根据自治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委保留的公务用车,属自治县国有资产管理所,价值65.35万元;专用设备0件,价值0.00万元;家具、用具266件,价值36.33万元。无形资产1件,价值47.48万元。
(四)预算绩效说明
根据自治县预算绩效工作要求,2020年部门预算均需编报2个预算绩效目标,我委将信访平台建设工作经费4.7万元及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培训费1.88万元列入绩效考核范围,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