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都安瑶族自治县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韦作学酒后驾驶问题。2022年5月19日,韦作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行驶至都安县国道210线3241公里+800米处时,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属于酒后驾驶。公安机关对其作出罚款并暂扣驾驶证的行政处罚。2022年11月,韦作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都安瑶族自治县加贵乡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干部韦景兰酒后驾驶问题。2022年4月7日,韦景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从地苏镇行驶至都安县安阳镇百才路口时,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属于酒后驾驶。公安机关对其作出罚款并暂扣驾驶证的行政处罚。2022年12月,韦景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都安瑶族自治县加贵乡人民政府工勤人员巫有智酒后驾驶问题。2022年6月16日,巫有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行驶至宜州国道323线+1140公里+200米处时,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属于酒后驾驶。公安机关对其作出罚款并暂扣驾驶证的行政处罚。2023年2月,巫有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