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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时间:2018-11-12 10:11:36 作者:本网编辑 来源: 浏览:

都安瑶族自治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公开征集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县委、县人民政府将根据上级部署,对严重影响民生、民居,给人民群众生活、生产造成严重影响,破坏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十二类黑恶势力开展重点打击。为全面准确掌握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现面向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征集黑恶势力犯罪线索,通告如下:

广大人民群众如发现以下十类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线索,请立即向县扫黑办、县公安机关或县纪委、监察委员会举报: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5.在建筑工程、效能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9.插手民间放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12.黑恶势力“保护伞”。

在此,我们呼吁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提供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坚决与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和空间。我们将认真对待每一条举报线索,认真核查、依法查办,并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对举报有功的人员,经核准后,视线索价值给予适当奖励。

线索举报方式:

  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向县扫黑办、县公安局扫黑办或县纪委、监察委员会提供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1、信件举报

邮寄地址:都安县安阳镇大桥路33号(县扫黑办,设在县委政法委),邮编530700;

邮寄地址:都安县安定大道公安局城北办案中心(县公安局扫黑办设在办案中心八楼),邮编530700;

邮寄地址:都安县安阳镇大桥路33号,都安县纪委、监察委员会信访室(设在县政府综合楼一楼),邮政编码: 530700。
  2、电话举报

举报电话:都安县扫黑办(设县委政法委)电话0778-5227818、0778-5215558(上班时间)

举报电话:都安县公安局扫黑办电话0778-5220031(上班时间)、110 (24小时)或当地派出所报警电话;
举报电话:都安县纪委、监察委员会信访室电话0778-5220971(上班时间)。
  3、直接举报

  您可以直接到县扫黑办(设在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扫黑办(设县公安局城北办案中心八楼)、县纪委、监察委员会信访室(设在县政府综合楼一楼)或当地派出所当面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