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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安县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时间:2018-09-28 17:31:54 作者:本网编辑 来源: 浏览:

都安县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都安县保安乡四名村干在屯级道路建设上以旧充新问题。保安乡上镇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主任陈祖德,安阳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主任韦绍法、副主任唐温,隆仲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主任梁艳柳,明知保安乡弄江至久仁、岩柿至弄柿、岩怀至弄仪等9条屯级路已于2016年3月之前由群众自行筹资建成并通车,陈祖德等人仍然向乡人民政府申报为新建屯级路,并与乡人民政府签订了《屯级道路新建工程施工协议书》,以旧充新违规获得屯级路建设款313.2万元。2017年12月,陈祖德、韦绍法、唐温、梁艳柳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除182万元已用于屯级路的扩建外,剩余项目资金131.2万元已退回县财政。

    2.都安县东庙乡两名村干在屯级道路建设上以旧充新问题。东庙乡安宁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主任韦克,永平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主任黄丽华,隐瞒了安宁村下南至上南屯和东雅线至弄团屯两条屯级路已于2015年7月之前,已由村民自行组织修建并已通行的情况下,把此条路作为新建道路进行申报,并擅自改变为改扩建工程,违反了《都安瑶族自治县2017-2019年90个贫困村20户以上自然村屯屯级道路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都扶领发〔2016〕41号)相关规定,工作存在失职行为,给全县的扶贫工作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2017年12月,韦克、黄丽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