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都安县下坳镇加文村两名村干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把关不严问题。下坳镇加文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主任蒙华西、加文村委委员、村民委副主任王志宝,未严格审核把关该村村民罗某强申报的易地扶贫搬迁人口材料,就在其递交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易地扶贫搬迁审批表》签字同意并上报,导致罗某强户在人口数量不符合搬迁住房面积的情况下,违反规定多占了安置户住房面积。2018年6月,蒙华西、王志宝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都安县永安镇安福村两名党员违反群众纪律问题。原安福村民委副主任黄任机为获取农村危房改造补贴,以贫困户的名义向安福村委会提供不真实的原始申请材料,安福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主任谭学昂,在黄某机申请危房改造时帮助其做虚假材料,以旧充新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万元。2018年6月,谭学昂、黄任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涉及资金已全部上缴廉政账户。
3.都安县永安镇永安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邓培常在危房改造工作中把关不严问题。邓培常在危房改造申请建设工作中,没有严格审核材料的真实性,使不符合条件的该村群众梁某拉于2014年3月31日获得2013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8万元。2018年6月,邓培常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涉及资金已全部上缴廉政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