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河池市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迅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于2025年1月13日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黄迅早年毕业于医学院,后进入检察系统工作。对于这一职业转变,他曾解释:“当医生是治病救人,当检察官何尝不是在救赎那些迷失的灵魂。”在组织培养下,黄迅从书记员做起,历任公诉科科长、刑事检察部部长等职务,用20年时间成长为副检察长。
随着职务提升和权力增大,黄迅逐渐放松自我要求,背离初心。2016年,他在承办一起涉嫌虚开发票罪案件时,先后收受当事人贿赂共80万元。“当时月薪仅数千元,从未见过这么多钱,没能抵住诱惑。”
此后,黄迅接受多起案件当事人亲属宴请。推杯换盏间,面对请托人“巧妙”提及案件并奉上的“信封”,他假意推辞后便欣然笑纳。为彰显“能力”,他不仅泄露案情,还利用司法圈人脉,主动为当事人家属介绍辩护律师。黄迅虽不嗜烟酒,却大量收受高档烟酒,将其视为权力带来的战利品和地位象征。
在糖衣炮弹的持续攻势下,黄迅彻底迷失方向,从公平正义的捍卫者,沦为了被“围猎”的对象。2016年至2024年,黄迅违规收受财物共计180多万元,他自恃“懂法”,披着“合法”外衣,自认为手段“高明”,却从曾经的“好同志”,堕落成其工作中常面对的腐败分子。
“我背叛了当初的誓言,背叛了法律,损害了公平正义,玷污了检察官和党员的形象,愧对组织的信任与培养。”黄迅深深忏悔。
【点评】
大化瑶族自治县党委常委、纪委书记,自治县监委主任欧红明:
权力是把双刃剑,唯有以公心为刃、以纪律为鞘,方能守护公平正义。黄迅把公权力当赚钱工具,与当事人家属或律师“议价”,不做法律捍卫者,反做法律破坏者,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和权威性,侵害党和人民的利益。
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牢记权力姓“公”不姓“私”,始终将人民利益置于首位,坚持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唯有常怀敬畏之心,筑牢思想防线,以如履薄冰之态审慎行权,方能守住清正廉洁底线,维护党纪国法尊严,永葆共产党人拒腐蚀、永不沾的政治本色,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于服务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