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纪
广西云-广西日报记者 刘 莉 通讯员 蓝宇思
案例
黄贵立,都安瑶族自治县统计局原党组书记、三级调研员。因严重违纪违法,2022年12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3年6月,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00万元。
2006年,时任都安县地苏乡(现地苏镇)党委副书记、乡长的黄贵立在朋友的推荐下开始接触股票,但股票被套牢,多年的积蓄很快被掏空。他不断地在股票融资平台贷款、刷信用卡套现。直到案发,黄贵立投入股票账户的资金已超千万元。
掏光家底、借遍亲朋,房子也都抵押给银行了……黄贵立越想越不甘心,最后发展到利用手中的公权力大肆敛财。
2011年10月,黄贵立调任都安县农业局局长。为了尽快“翻本”和还清债务,他利用手中职权,要求县农业局到其指定的企业进购种子、化肥等农用物资,从中收取好处费。在农业局实施的甘蔗种植推广项目中,冒用某合作社老板名义签订虚假甘蔗种子采购合同,通过虚开发票的方式骗取项目补助款83.84万元。
2016年10月,黄贵立调任县水利局局长后,为了获取更多好处费用于炒股,他对不法商贩有求必应,多次将项目招标投标信息提前泄露给各路老板,帮助他们顺利中标,自己从中捞取好处。
经查,黄贵立以权谋私,虚构套取涉农资金83.84万元,数额巨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上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或索取财物600多万元。
宣布处分决定时,黄贵立声泪俱下、悔不当初。他在忏悔书中写道:我曾想把赃款退还老板,但总想等股票翻本了再说。随着时间一天天地过去,侥幸的心理占据上风,直到被立案审查调查和留置,才如梦初醒,可是一切都晚了……
点评
都安瑶族自治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樊小华:
作为农业、水利部门的“一把手”,黄贵立本应把精力投入到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上来,但他却大搞利益寻租,走上了严重违纪违法的道路。究其原因,是他忘记了初心,失去了党性修养,没有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在追逐金钱和个人利益中越陷越深。
党员干部身上承载着国家赋予的责任和使命,承载着百姓寄予的殷切希望,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以高度的理论清醒筑牢信仰之基,以党章党规党纪校正自己的思想和行动,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做到洁身自爱、公道正派、坚守底线,切实筑牢廉洁屏障。